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2020年) (二)
(二) 工作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守正的基础上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突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衔接配套、成熟定型,实现改革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
——坚持先行先试、引领示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给予充分改革探索空间,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允许深圳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开展相关试点试验示范。鼓励大胆创新、真抓实干,注重经验总结,及时规范提升,为全国提供示范。
——坚持底线思维、稳步实施。提前预设底线情形,在风险总体可控前提下,科学把握时序、节奏和步骤,分期分步、稳妥有序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