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2013年) 十三、 完善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四十四)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2013年) (四十四) 十三、 完善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四十四) 推动制定、修改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提升流通立法层级。抓紧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积极推动修改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研究制定典当管理、商业网点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法规。全面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规定。(法制办、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工商总局、农业部、质检总局、粮食局) 引用法条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 十三、 目录 (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