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 (八)

(八) 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强化网格化建设布局和规范化管理。完善县域医共体引导政策,提高县域疾病防治水平。推进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加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