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 (二十六)

(二十六) 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和督察机制。开展“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制定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责任追究及督察机制政策文件。制订加强卫生健康监督体系建设若干规定,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切实加强深化医改系统谋划和组织领导,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深化医改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建立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评估和调整机制。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监测评估,建立任务台账并按季度通报,开展“十三五”医改规划评估。加强医改宣传引导,及时解读政策措施,凝聚改革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