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2016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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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时间进度

1

制订“十三五”医改规划

国务院医改办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2

启动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和新增省级综合医改试点

国务院医改办

2016年5月底前完成

3

制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

卫生计生委

2016年9月底前完成

4

制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措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5

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保监会

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6

制订关于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管理的政策文件

国务院医改办

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7

完善推进和规范城市及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政策措施

卫生计生委

2016年9月底前完成

8

研究制订以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文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9

制订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政策措施

卫生计生委

2016年10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