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2003年) (一)
(一) 组织领导:
深化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由银监会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引导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试点单位的选择,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自愿申报,银监会统筹安排后报国务院确定。2003年试点在东、中、西部共选择3—5个省(区、市)进行。确定试点的省(区、市),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提出本省(区、市)试点的具体实施意见,由银监会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深化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由银监会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引导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试点单位的选择,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自愿申报,银监会统筹安排后报国务院确定。2003年试点在东、中、西部共选择3—5个省(区、市)进行。确定试点的省(区、市),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提出本省(区、市)试点的具体实施意见,由银监会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