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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保险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2016年) (一)

(一) 总体目标

保险标准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保险标准管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保险标准化工作体制,构建“监管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保险标准化工作新格局,不断健全保险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推广实施与监督,有效支撑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构建,使标准成为对保险服务质量、能力和水平的“硬约束”,推动中国保险业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