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17年) 第三条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17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