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气象探测,是指利用科技手段对大气和近地层的大气物理过程、现象及其化学性质等进行的系统观察和测量,包括对地球气候系统、大气圈、水圈、冰雪圈、生物圈、岩石圈等多圈层的物理、化学、生物特征及其变化过程和相互作用开展长期、连续和系统的观察和测定;

气象探测站(点),是指涉外气象活动中收集或者测量气象要素的临时或固定的设备及其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