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1998年) 第一章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1998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保障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消防监督检查,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 第三条 本规定由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实施。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以及市辖区… 第四条 公安消防机构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