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6年) 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十四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6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十四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需要调整其配额的,应当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配额变更手续。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依据进行审查,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单位的配额进行调整,…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