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6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6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进出口单位无进出口许可证或者超出进出口许可证的规定进出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配额、进出口审批单、进出口许可证的,由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机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撤销其进出口配… 第三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