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消毒的卫生要求 第十条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消毒的卫生要求 第十条 加工、出售、运输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来自疫区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皮毛,应当进行消毒处理。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