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200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2006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原石油工业部1986年颁布的《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四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