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2006年)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第九条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200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 第九条 出海作业人员应当接受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出海作业。 临时出海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