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关于取消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海岛保护利用规划等推荐单位名单(名录)的通知(2015年) 四、
四、 我局属各事业单位今后不得开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的编写工作。对本通知印发前已签订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或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编制合同且尚未完成的项目,可按照合同继续完成。局属各事业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已签订合同且尚未完成的项目报我局备案。
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应尽快落实本通知的要求,依法规范海岛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我局将适时开展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应尽快落实本通知的要求,依法规范海岛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我局将适时开展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