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条 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在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入海河口(以下称三河口)管理范围内进行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