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贸易风险防控。高标准建设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基础设施、监管设施,加大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科技装备投入力度,实施智能精准监管,依托全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管理系统、社会管理监管系统、口岸监管系统“三道防线”,形成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对非设关地实施全天候动态监控。加强特定区域监管,在未设立口岸查验机构的区域设立综合执法点,对载运工具、上下货物、物品实时监控和处理。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进出的货物、物品、人员、运输工具等均需从口岸进出。完善口岸监管设备设施的配置。海关负责口岸及其他海关监管区的监管和查缉走私工作。海南省政府负责全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对下级政府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评。建立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的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