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6年) 七、 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8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43号、第262号修正)作出修改 (一)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6年) (一) 七、 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8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43号、第262号修正)作出修改 (一) 将第一条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年4月)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4)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 七、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