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6年) 六、 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9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62号修正)作出修改 (十一)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6年) (十一) 六、 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9号公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和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62号修正)作出修改 (十一) 将第五十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删去其中的“,年审合格的在《注册登记证》(副本)上加注年审合格记录”。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