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6年) 二、 对《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1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正)作出修改 (十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6年) (十二) 二、 对《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1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正)作出修改 (十二) 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增加两项,作为第五项、第六项:“(五)隐瞒或者瞒报质量和安全问题的; “(六)拒不接受海关监督管理的;”。 将原第五项改为第七项。 (十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