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0月) 二十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九)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10月) (九) 二十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九) 将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纳税义务人”修改为“纳税人”;将“完税价格”修改为“计税价格”。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