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5月)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第227号、第235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八)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5月) (八)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第227号、第235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八)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海关对保税仓库依法实施监管不影响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依法履行其相应职责。” (七)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