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七十七、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七十七、 七十七、 对《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信用证”、第(四)项。 (二) 删去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的“信用证”。 引用法条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