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四十六、 对《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5月) (一) 四十六、 对《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八条修改为:“申请注册的饲养场应当填写《供港澳活猪饲养场检验检疫注册申请表》,同时提供饲养场平面图,并提供重点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 四十六、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