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五十、 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8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五) 五十、 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8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将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海关认为应当实施查封、扣押,但已被其他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海关暂不实施查封、扣押,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实施查封、扣押的其他机关予以必要的协助”。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