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十九、 对《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五) 二十九、 对《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五)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主管海关应当按照对抽查检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抽查检验。”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