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十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二) 十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二) 将第五条修改为“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应当符合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布局的要求。”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