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十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六)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六) 十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六) 将第九条修改为“企业申请设立物流中心,由主管海关受理,报直属海关审批。”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