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 52.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署令第79号)第二十八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修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2.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署令第79号)第二十八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修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2.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