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由“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修改为“国际转口贸易”。

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由“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修改为“国际转口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