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四、 增加“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携带入境数量限制商品清单”作为《办法》附件2。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本决定自2014年2月1日起生效。 四、 增加“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携带入境数量限制商品清单”作为《办法》附件2。 本决定自2014年2月1日起生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