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年) 十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的决定(2004年) 十二、 十二、 将第三十二条中的“按照本办法注册管理”改为“按照本办法管理”。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文字及序号作相应修改和调整。 本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十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