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2010年) 发布机关 海关总署 效力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 二、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 三、 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