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海事管理机构对滚装船舶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应当进入滚装船舶和经营场所,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滚装船舶重要安全设备的技术状态;

滚装船舶配员情况;

滚装船舶装载情况;

滚装船舶经营人及其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滚装船舶安全应急措施;

滚装船舶船长、船员的应急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