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三章 滚装船舶、船员 第二十五条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滚装船舶、船员 第二十五条 滚装客船应当在明显位置标明乘客定额和客舱处所。 严禁滚装客船超额出售客票。 禁止在滚装船舶的船员起居处、车辆舱、安全通道及其他非客舱处所载运旅客。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