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三章 滚装船舶、船员 第二十条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滚装船舶、船员 第二十条 滚装船舶的装车处所应当用明显标志标明车辆装载位置,并对车辆装载位置进行编号。 滚装船舶应当严格控制货载分布,保持装载平衡。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