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2年) 第五章 车辆、货物和乘客 第四十四条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2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车辆、货物和乘客 第四十四条 车辆驶上或者驶离船舶时,应当听从港口管理人员、滚装船舶船员的指挥,采用安全速度按顺序行驶。 车辆进入船舱指定的车位后,司机应当关闭发动机,使车辆处于制动状态。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