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2年) 第二章 滚装船舶运输经营人 第十四条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2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滚装船舶运输经营人 第十四条 滚装船舶经营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并持有有效适任证书或者证件的船员,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船员。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