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实行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测绘资质单位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通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向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