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结果处理 第二十一条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结果处理 第二十一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检验结论,依法向社会公布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确属不宜向社会公布的,应当依法抄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