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二条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