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借款人股东分红,以及金融资产、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对向地方金融组织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