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