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二章 注册 第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五条 第二章 注册 第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