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纠正注册测绘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办法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对注册测绘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办法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逐步建立注册测绘师执业责任鉴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