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章 继续教育的教学体系 第九条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九条 第三章 继续教育的教学体系 第九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学大纲,并组织必修课教材的编写。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