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