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服务管理 第十七条 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服务管理 第十七条 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时长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记录,原则上每天记录时长不超过8小时,超出时长的需要单独记录并作出说明。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