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202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值班律师依法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提供法律咨询;

提供程序选择建议;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还应当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规定;

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量刑建议、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提出意见;

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在场。

值班律师办理案件时,可以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约见进行会见,也可以经办案机关允许主动会见;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