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202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值班律师依法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提供法律咨询;
提供程序选择建议;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还应当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规定;
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量刑建议、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提出意见;
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在场。
值班律师办理案件时,可以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约见进行会见,也可以经办案机关允许主动会见;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情。